根據財稅[2016]49號“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四條第(三)項中“軟件企業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還有第八條規定“研究開發費用政策口徑2016年及以后年度按照(財稅〔2015〕119號的規定執行)”。...
債轉股的稅務處理方式可以分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同一重組業務的當事各方應遵循一致性稅務處理原則,即統一按一般性或特殊性稅務處理,債務人如果不想確認債務重組收益,則債權人就不能確認債務重組損失?;诖?,在實操過程中,債務重組雙方,應從自身情況出發進行協商,盡可能選擇共贏的稅務處理方式。...
10月9日,溫州中院聯合平陽縣法院,通報了全國首例具備個人破產實質功能和相當程序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情況。案件可以歸納為,債務人蔡某系溫州某破產企業的股東,經生效裁判文書認定其應對該破產企業214萬余元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蔡某以宣讀《無不誠信行為承諾書》的方式鄭重承諾,除管理人已查明的財產情況外無其他財產;若有不誠信行為,愿意承擔法律后果,若給債權人造成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最終蔡某提出按1.5%的清償比例即3.2萬余元在18個月內一次性清償的方案。同時,蔡某承諾,該方案履行完畢之日起六年內,若其家庭...
企業重組涉及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各個稅種。實務中,企業在安排其涉及房地產的并購重組交易過程中容易發生盡管有效地遞延了企業所得稅成本,但卻背負了沉重的土地增?值稅負擔,導致整個重組安排的稅負成本畸高的“顧此失彼”問題。...
在企業重組中,重組協議是主要的載體,涉稅條款需要慎重處理,根據華稅實踐經驗,重組中需要重點關注的涉稅條款包括:(1)交易性質界定;(2)支付方式與稅款處理;(3)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劃;(4)對賭協議安排;(5)擔保條款與賠償;(6)發票等憑證的開具;(7)稅收政策變動處理...
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時間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進行并購重組,主要是為了解決獨立性問題、同業競爭問題、關聯交易問題以及保持公司的股權清晰等,通過并購重組以及公司改制,使得企業能夠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主體資格的要求,為上市打下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