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檢察辦案,與申訴再審相似的有一審公訴、二審公訴、死刑復核檢察(現為高檢院公訴二廳的業務)等,其中一審公訴與申訴再審最具對比性。實踐中,許多刑申部門的工作佼佼者,包括兩次刑申業務競賽的標兵、能手,大多也都有公訴工作經歷。...
近幾年,隨著我國法治進程的發展,司法改革的步伐加快,刑事司法中的人權保護、程序公正得到全面貫徹,特別是對冤錯案的大力糾正,“兩高”每年的人大工作報告都列舉出一些依法糾正且影響重大的冤錯案,實屬不易,讓人民群眾切實體會到這些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義。...
最高檢日前印發《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規定》(下稱《規定》)。據此,最高檢發現省級檢察院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原處理決定、判決、裁定有錯誤可能,且具有應受理不受理或受理后經督促仍拖延辦理,或辦案中遇到較大阻力,或存在回避等法定事由,當事人認為管轄地省級院不能依法公正辦理,或申訴人長期申訴上訪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或其他不宜由管轄地省級院辦理的情形之一的,可指令由其他省級院進行審查。...
本報北京11月20日訊 記者蔣皓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修改后的《人民檢察院復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這是復查規定實施16年來首次修改,從多方面強化了對申訴權的保障和規范。如降低申訴門檻,對申訴條件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便利當事人申訴,對申訴材料要求作了明確細化規定;明確規定復查刑事申訴案件應當聽取申訴人意見,復查決定書應當公開宣布,決定中止(終止)辦理的案件應通知申訴人等。...
申訴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是指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致使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公務處理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的權利。刑事申訴則是這種權利在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 ...
刑事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和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重新處理的請求。司法實踐中,伴隨著公眾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尋求公力救濟途徑的不斷擴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力度不斷增強,同時也存在大量的重復申訴、濫用申訴權等不理性申訴現象,不僅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也加大了檢察機關控申部門工作人員的負擔。...
前幾年,一批有影響的冤錯案得到了糾正,如湖南滕興善殺人案、云南杜培武殺人案、河北李久明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趙作海案、浙江蕭山五青年搶劫案、海南黃家光案、遼寧李德田案、內蒙古呼格案等等,其中不少案件的糾正不是基于當事人的申訴,而是由于“亡者歸來”或“真兇再現”這種偶然事件發生得以糾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