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兩個案例,行為人均實施了受賄和瀆職兩個犯罪行為。具體來講,案例一中,黃某實施了受賄和徇私枉法兩個犯罪行為;案例二中,王某實施了受賄和徇私舞弊減刑兩個犯罪行為。但在具體認定中,對上述黃某和王某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卻有爭議。...
瀆職犯罪構成要件其中一個要素系“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重大損失如何認定?有權機關立案前挽回的損失能否計入重大損失的數額?這些問題歷來討論較多,國家監察委成立后,監察委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會遇到類似情況,該些問題困擾著辦案人員,本文僅從瀆職犯罪中分析。...
1995年10月,被告人龔曉畢業于重慶醫科大學后被分配至四川省黔江地區公安處交通警察支隊工作。1996年9月,黔江地區公安處交通警察支隊安排具有醫學專業知識的被告人龔曉到其下屬的黔江地區車輛管理所從事駕駛員體檢工作,直至2000年3月。...
在具體認定中,應當首先對事實因果關系進行判斷,從客觀事實的聯系方面劃定造成損害后果的原因范圍,進而篩選出對危害結果起決定作用、關鍵作用的行為作為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并以此作為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