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犯罪嫌疑人范琳從韓國首爾抵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選擇無申報通道入關。上海海關關員在其攜帶的兩個拉桿箱和四個袋子里查獲化妝品386件、粉餅盒18個、光療儀7臺、包40個、手機套2個、皮夾15個、手表5塊。
據范琳稱,化妝品、粉餅盒、光療儀是受其朋友劉欣欣所托攜帶入境,其余物品皆準備在自己經營的淘寶網店銷售。經鑒定,范琳攜帶入境的超量免稅品涉嫌偷逃稅款 8萬余元人民幣。同年5月23日,劉欣欣在經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關員在行李中查獲包17個、手表2塊、化妝品288件,共計307件。犯罪嫌 疑人劉欣欣稱,其攜帶入境的物品訂購于韓國免稅店,準備帶回國內銷售。
海關在調查中發現,早在2010年9月,范琳就曾因攜帶325件化妝品入境未申報,被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行政處罰。
劉欣欣、范琳均供述,兩人系淘寶網店店主,通過在“樂天”免稅店官網訂貨、再至韓國“樂天”實體店取貨進行商品代購,并將這些商品放在自己網店銷售。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欣欣、范琳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普通貨物入境,偷逃應繳稅額分別為9.9萬余元及8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 走私普通貨物罪。法院認定被告人劉欣欣、范琳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以兩人共181000元的罰款,扣押在案的走 私物品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