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最近幾日,關于影視業自查補稅的事在網絡上沸沸揚揚,影視圈內一片哀嚎,有一種遭受極大不公平待遇的感覺,其實稅務機關年年都有整頓稽查,年年都有查補稅款入庫,但影視行業補稅的動靜特別大,讓人感覺好像稅務稽查從來沒搞過,查補稅款是拿影視行業開刀一樣。
以下是網上看到的言論:
看了這個,我都有些詫異了,一個常規的稅務稽查安排,查前補稅工作,怎么看起來像一個被壓迫被掠奪的事件。
首先需要明確,國家并沒有出臺新的稅收政策,專門提高影視從業人員的稅率,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全國都是統一的。我們先來看一看對于影視行業的稅收文件有哪些?
國稅函[1997]385號《國稅總局關于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的法規,凡與單位存在工資、人事方面關系的人員,其為本單位工作所取得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稅范圍;而其因某一特定事項臨時為外單位工作所取得報酬,不屬于稅法中所說的“受雇”,應是“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征稅范圍。因此,對電影制片廠導演、演職人員參加本單位的影視拍攝所取得的報酬,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對電影制片廠為了拍攝影視片而臨時聘請非本廠導演、演職人員,其所取得的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2002]5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劇本使用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于劇本作者從電影、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不再區分劇本的使用方是否為其任職單位,統一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可以看到,作為導演和演員,要么是按照工資薪金繳稅,要么是按照勞務報酬繳稅,作為劇作者,是按照特許權使用費繳稅。工資薪金最高稅率是45%,勞務報酬最高稅率40%,特許權使用費稅率是20%,如果扣除費用后,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最高檔稅率的稅負大約在30~40%,特許權適用費稅負在16%。
如果一個演員如果取得1000萬的報酬,大約都應該繳納300萬~400萬的個稅;如果是一個劇作者取得100萬的收入,應該繳納16萬的個稅。文件只是明確適用的稅目,但個人所得稅是全國統一的稅收政策,并沒有針對誰,各行各業都是這么扣稅的。各位導演、演員、劇本作者可以自己算算,自己是否繳了這么多稅?
按理說,這些所得都是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的,一般是不可能少繳的。但影視行業的人想了一個比較巧妙的避稅辦法,那就是成立明星個人工作室。
個人工作室,在個人所得稅法中適用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這類所得,不需要支付單位扣繳稅款的,而是自行計算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從理論上講,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最高的稅率是35%,和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也相差不大。但我國這么多年稅收征管中,由于歷史原因,對個體工商戶采取的是核定征收的管理辦法。
這么做是基于現實不得不采取的一個征收管理措施。很多年來,我們所能見到個體工商戶都是街邊的小賣部,小飯店,小攤位,這樣的個體工商戶,是不可能要求他們設立賬簿,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所以國家抓大放小、直接核定征收,要么是直接核定稅款,要么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這個核定比例,由各地自行確定,因為每個小商販的成本費用很難估算,為了照顧底層勞動者,一般來說核定征收的比例都比較低。
這樣一個原本基于對小商販采取的核定征收方式,被影視行業所看中,成立了大量的工作室,要知道,管理措施是有慣性的,而且也應該一視同仁,之前的個體工商戶是定額方式,不可能稅務機關就在第一個工作室登記的時候,就認定工作室不能采取定額征收方式,所以說工作室都采取了核定征收方式,根據網上資料,在江蘇無錫核定征收率大約是9.78%(6%增值稅+0.78%附加增值稅+3%個人所得稅)
只能說影視行業鉆了稅收管理的空子,從此,稅負率就大幅度降低,沒有成立工作室之前,導演演員們個人所得稅原本應是收入的百分之三四十,成立了工作室之后,很多人的稅負率直接降到了百分之六七。
法律永遠滯后于社會實踐,稅法也不例外。影視工作室,不應該按照個體工商戶定額征收來管理對待,所以,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影視行業從定額征收改為了查賬征收。
那么,改查賬征收之前的稅款應該不應該補征呢?我們再仔細看看總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收管理辦法的規定。
可以看出,定額并不是一定了之,當工作室實際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的一定幅度,這個幅度各省一般規定是20%~30%,是有義務主動申報繳納稅款。如果未申報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是可以追繳稅款、滯納金的。
看到這里,我們就應該明白,影視行業如果在成立工作室之前,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稅款肯定差不了;因為想出了工作室這么一個避稅的辦法,整個行業執行了很多年低稅負,現在總局不過是彌補了一下管理漏洞,且按照征管法的規定追繳了三年稅款,就引發了影視行業如此大的震動和悲憤。
我理解每個人在得而復失的時候,心中會不滿意,但影視行業從業者,當你們不滿意的時候,能否冷靜客觀想想,和全國其他行業從業者相比,你們已經享受了多年的低稅負,現在補稅沒什么可委屈的,應該知足了。
影視行業,補稅很委屈嗎?(二)
1、一個解釋
上篇文章發出之后,有一些朋友提出,文中提到的追補稅款政策依據的是個體工商戶超定額需自行申報,但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和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是不一樣。因為明星們的影視工作室大多數是個人獨資企業核定應稅所得率,而并非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所以不能適用。我在此做一下解釋: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比較特殊的企業類型??赡苁且驗槊Q中有企業這兩個字,導致最初稅法對它的性質是界定不清的,在2000年之前它是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但因其實質與個體工商戶基本相同,在2000年之后,國家規定對其不再征收企業所得稅,而改征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規定是國發[2000]16號《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為公平稅負,支持和鼓勵個人投資興辦企業,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國務院決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其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國家現行的稅收政策中,如果對個體工商戶采取核定征收,如果超出了定額一定幅度后,是需要自行申報的;如果對企業采取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增減變化超過20%,同樣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
?。▊渥ⅲ?/span>國稅發[2008]3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第九條: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范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可以看出,國家稅收管理有一個一以貫之的政策思路,那就是采取核定征收,并不免除納稅人在稅款增減變化幅度較大時,有自行申報納稅的義務。
可能是因為個人獨資企業經歷了一個由企業所得稅改征個人所得稅的過程,導致制定政策時將其邊緣化了,目前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如果個人獨資企業如果采取核定征收,增減變化較大時是否有自行申報的義務。但因其目前比照的是個體工商戶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在申報管理上參照個體工商戶,我認為是符合法理的。
當然如果有律師朋友不認同,提起行政訴訟也是很好的,可以更好地推動我國法制建設,彌補法律漏洞。
2、一個忠告
對于影視行業來說,現階段只是自查補稅階段,補稅并不是一刀切,只要認為自己沒有少繳稅,不補稅是完全可以的。但問題的關鍵是,你以為的繳足了稅,是真的繳足了嗎?換句話說,你是否真的充分了解稅法規定?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敢拍胸脯做這個保證。
我看到網上若干導演、演員、編輯的言論,似乎很多人都是繳納百分之六七的個人所得稅,難道所有人都是開著一個核定征收的工作室嗎?如果沒有,還是趁早補稅吧,個人所得稅政策是明明白白的。不補稅,除了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還會有三倍以下的罰款。
更不要說,有些工作室可能還存在收入不入賬,陰陽合同的問題了,我想影視行業不會只有范小姐一個人有這個問題。海恩法則告訴我們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補稅階段,不會定偷稅不會罰款,其實是一個難得的自查自糾階段;檢查階段,有可能會定性偷稅,會處罰款,嚴重的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所以我的忠告是:把握好自查階段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