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南京浦口警方根據舉報線索,在廚師張強的住處查獲大量假發票。張強自稱替人保管一紙箱發票,他打開看了看覺得是假發票,就把這些發票放在自己的住處。自以為“保管無罪”的張強不知,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持有偽造的發票罪,他因涉嫌此罪名被南京市浦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這是南京市首例適用該罪名的案件。
2011年12月18日11時許,浦口公安分局民警接到匿名舉報假發票的線索,稱在浦口區有一叫張強的男子向他人大量出售假發票,民警根據線索趕至張強住處,現場查獲了假發票。
經審查,在張強居所朝北的房間一紙箱內,藏匿著非法制造的百元面值的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500余本,在其臥室床頭柜內藏匿了非法制造的空白的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十余本,空白的江蘇省飲食服務行業統一發票兩本,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29份;張強還在他使用的電瓶車后備箱內藏匿非法制造的百元面值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41本,每份發票上還蓋有某菜館印章,經清點共查獲張強持有的非法制造的發票25499份。
據嫌疑人張強交代,2011年四五月間,他在南京安德門勞務市場找工作,認識了一個叫李明的男子,李明自稱是安徽阜陽人,以前做過廚師和張強是同行。兩人交談一番比較投緣,李明給張強留了一個手機號碼,他們便交了朋友。2011年11月底,李明說他想回老家,要把用一個大紙盒子包著的發票放到張強家,讓張強保管,張強答應了。之后張強把這箱發票用電瓶車拖回家,回家后他打開箱子看了看,有手撕發票、機打發票、手寫發票,他感覺做工太差,發票上面的密碼都突出來了。張強之前在飯店做廚師接觸過真發票,一看這些發票便知道眼前的發票是假的。幾天后,李明回來向張強借了7000元錢,張強當時就把錢借給他,借錢之后幾天,張強感覺上當了,隨后聯系李明卻聯系不上了。過了一段時間,張強想把這些發票賣掉抵李明借他的錢,所以就找飯店聯系賣假發票的事情了,結果找了幾家飯店,沒有飯店敢要假發票,他就把這些假發票放在自己的住處。
持有偽造發票罪
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持有偽造的發票罪,明知是偽造的發票而持有,數量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