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提高和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國內的商品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越來越多的人把眼光投放到國際范圍搜尋更多國際知名品牌。這也便產生了代購。代購,通俗一點來說就是找人幫忙購買你需要的商品,原因可以是你在當地買不到這件商品,可以是當地這件商品的價格比其他地區的貴,也可以是為了節省個人時間成本,請人幫忙買好送貨上門。但是如果代購者是逃稅的,那么就可能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一、為什么代購逃稅會犯罪?
根據我國海關法的有關規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從旅檢渠道攜帶進境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且限于自用,數量合理的,予以免稅放行;超過5000元須繳納稅款。而具有牟利性的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需向海關申報進境,并照章納稅,否則涉嫌走私。
中國對境外物品進入內地有詳細的法律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管?!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附則中則規定: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旅客或收件人的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
2014年8月4日海關總署《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實施,將對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監管,讓“海淘”有法可依。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購行為,未來如未納入監管可被視為走私,遭舉報后或將受處罰。
二、代購逃稅會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條),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毒品以及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銀和其他貴重金屬以外的貨物、物品進出境,偷逃應繳納關稅額5萬元以上的行為。所謂“應繳稅額”,是指進出口貨物、物品應當繳納的進出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的稅額。走私貨物、物品所偷逃的應繳稅額,應當以走私行為案發時所適用的稅則、稅率、匯率和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計算,并以海關出具的證明為準。
因為代購過程中,可能因為各種方式進行逃稅,在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也存在偷逃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不繳、少繳稅款的問題。
關稅征收的特殊性,國家將關稅的征收和其他稅的征收分開,即將關稅的征收交由海關,而其他稅的征收交由專門的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這樣,刑法也就將偷逃關稅的行為從偷稅罪中劃出,歸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中。另外,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也由海關代征,并且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所偷逃的稅不僅僅是關稅,還包括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因此,偷逃關稅、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定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而不定偷稅罪。
綜上,對于代購在生活中是常見的事情,但是也存在不少代購商偷逃稅的問題,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已經是構成犯罪了。雖然代購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但由于不懂法或者貪圖利益的情況,那么就很有可能是違法犯罪的。而海購、代購等行為是否構成走私,要看貨物過關時的所有人或者收貨人是否向海關如實申報貨物的種類、價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繳稅或者免稅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