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境內單位或個人支付境外單位或個人專利權使用費,支付單位或個人應當扣繳哪些稅費?本文結合現行稅收政策分析如下:
一、增值稅?!?/span>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一條明確,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繳納增值稅。第十二條第(一)款明確,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在增值稅的征管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六條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第二十條還明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專利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銷售無形資產的范圍,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根據上述規定,境內單位或個人向境外支付專利使用費要按6%的稅率代扣代繳增值稅。
注意: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附加稅費?,F行政策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第五條規定:“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預繳、補繳等方式繳納兩稅的,應當同時繳納城建稅。前款所述代扣代繳,不含因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代扣代繳增值稅的情形?!币虼?,從2021年9月1日起,境內企業支付境外機構或個人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代扣代繳增值稅,不再需要代扣代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三、企業所得稅?!?/span>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梢?,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企業所得稅的征管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支付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因此,境內單位應該在向其支付專利使用費時扣繳所得稅?!?/span>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7)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個人所得稅。支付對象為外籍個人的,應當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因此,境外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許可各種特許權取得的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且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特許權使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如果該次轉讓取得的收入是分筆支付的,則應將各筆收入相加為一次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由于繳納的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在計算個人所得時應以不含增值稅收入作為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中所支付的中介費,若能提供有效的合法憑證,允許從其所得中扣除。同時,扣除項目中還應包括轉讓特許權使用費所產生的相關稅費。因此,在為境外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將提供特許權過程中發生的中價費和相關稅費從收入中扣除后,再按法定標準計算扣除。
五、印花稅。印花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
在印花稅的征管上,印花稅法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來源:中匯武漢稅務師事務所十堰所 作者:紀宏奎 202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