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廢止《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耕地占用稅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契稅的通告》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2號 2019-1-11
為深入貫徹落實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耕地占用稅的通告》(榕地稅發〔2009〕35號)、《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契稅的通告》(榕地稅發[2009]36號)予以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2019年1月11日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廢止<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耕地占用稅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契稅的通告>的公告》的解讀
一、本公告的制定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相關文件進行清理。
二、本公告的主要內容
經清理,《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耕地占用稅的通告》(榕地稅發[2009]35號)、《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契稅的通告》(榕地稅發[2009]36號)予以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