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紹松律師先后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管理學碩士學位,系中共黨員,現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律師,近30年辦案經驗,精通稅法、房地產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及證券法等法律制度,諳熟訴訟程序及訴訟技巧,富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詳細簡介]
辦稅指南(法院裁定過戶或拍賣無證房產)——中山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廣東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 ||||||
◆提交資料: | ||||||
轉讓方 | 1.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表》 | |||||
2.身份證明 | ||||||
(1)自然人: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提供《通行證》、臺灣籍人員提供《臺胞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無法提供上述證明資料的,提供“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的身份證明文件”等有關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 ||||||
(2)其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 ||||||
(3)委托辦理:由個人簽章的委托書(自然人或個體工商戶)或由法人代表簽發并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其他)、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
3.房屋轉讓資料 | ||||||
(1)房產屬公開拍賣取得的,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原件及復印件; | ||||||
(2)房產屬法院強制執行的,提供法院裁決書原件及復印件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復印件; | ||||||
4.房屋原值 | ||||||
(1)原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實際支付的合理費用所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等(如遺失相關資料,可以到當地房地產檔案部門查檔并復印存檔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 ||||||
(2)土地增值稅采用重置價格方法據實清算的,提供重置評估價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 ||||||
5.涉及企業所得稅的 | ||||||
非居民企業,提供房產取得或持有時的支出以及房產折舊或攤銷金額情況合法有效憑證; | ||||||
6.稅收優惠:符合條件享受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提交我市不動產登記部門對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的書面查詢結果(至不動產登記部門自行打?。?,及由納稅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申報其家庭省內住房情況。 | ||||||
7.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 ||||||
受讓方 | 1.身份證明; | |||||
(1)自然人: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提供《通行證》、臺灣籍人員提供《臺胞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無法提供上述證明資料的,提供“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的身份證明文件”等有關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 ||||||
(2)其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 ||||||
(3)委托辦理:由個人簽章的委托書(自然人或個體工商戶)或由法人代表簽發并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其他)、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
2.稅收優惠:符合條件享受契稅優惠,提交我市不動產登記部門對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的書面查詢結果(至不動產登記部門自行打?。?。 | ||||||
◆辦理流程:納稅人持上述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審核、計稅→納稅人繳稅、領取完稅憑證→納稅人持完稅憑證至不動產交易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轉移業務 | ||||||
◆稅率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 | ||||||
稅種 | 轉讓類型 | 個人 | 單位 | |||
轉讓方 | 增值稅 | 按原不動產取得及不動產類型參照“轉讓購買所得房產”“轉讓自建房”“個人轉讓受贈(繼承)所得房產”“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產”“轉讓未辦證建筑物”“轉讓土地使用權”等相關政策。 |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
教育費附加 | ||||||
地方教育附加 | ||||||
個人所得稅 | ||||||
企業所得稅 | ||||||
土地增值稅 | ||||||
印花稅 | ||||||
受讓方 | 契稅 | 住宅 | 家庭唯一住房 | 90㎡及以下 | 成交價格×1% | 成交價格×3% |
90㎡以上 | 成交價格×1.5% | |||||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90㎡及以下 | 成交價格×1% | ||||
90㎡以上 | 成交價格×2% | |||||
家庭二套以上住房 | 成交價格×3% | |||||
非住宅 | 成交價格×3% | |||||
印花稅 | 住宅 | 免征 | 合同金額×0.05% | |||
非住宅 | 合同金額×0.05% | |||||
非住宅 | 權利證照貼花每件5元 | |||||
◆代開發票范圍: | ||||||
1.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免稅項目):轉讓方為自然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且受讓方為非自然人; | ||||||
2.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含免稅項目):轉讓方為自然人或沒有增值稅普通發票開票資格的小規模納稅人。 | ||||||
◆注:如對提交資料、辦理流程、適用稅率、代開發票范圍有疑問或有其他特殊情形(如提交資料出現地址不一致、無法自行打印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結果等)的,可向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